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来源:人社
阅读:144次
人社部函〔202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支持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复产达产,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定于7月在全国开展2020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31日。
二、活动主题
“职”在民企,“就”有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2020届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下岗(待岗)职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摸底走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联组织要深入产业园区、重点民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招用工情况和服务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摸清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意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摸清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需求;工会要摸清下岗(待岗)职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诉求。
(二)发布政策清单。各地要全面梳理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政策,特别是“降、返、补”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形成惠企政策清单;梳理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政策,形成惠民政策清单。政策清单要明确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办理时限、政策依据。要主动向社会公布,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三)举办三大招聘活动。开展“助企用工”活动,结合产业园区和重点用工企业招聘需求,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急需紧缺工种等专场招聘。开展“暖心送岗”活动,聚焦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困难企业职工等群体求职需求,组织分类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就业援鄂”活动,东部省份要积极对接湖北省开展劳务协作,开展定向招聘和专项援助。
(四)强化四项指导服务。加强用工指导,指导企业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及时受理政策申请,跟踪落实情况。强化职业指导,帮助劳动者分析失业原因、了解求职方法、提升就业能力。加大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指导,推荐创业培训(实训)信息。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向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招聘月活动对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岗位信息和服务供给渠道。
(二)拓展线上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设立“2020年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与“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网、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工会就业服务号)、全联人才在线和各省分会场链接。各地要组织好分会场各项活动,完善线上简历投递、职业测评、面试等服务功能,并每周在主会场发布一次特色专场招聘。
(三)有序推进线下活动。各地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分区分级安全有序恢复线下招聘。线下招聘活动要制定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人。鼓励组织小型化、分批次、灵活性的定向或专场招聘会,采取预约入场、定员进场等方式组织。
(四)注重宣传报道。各地要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提前发布招聘月活动预告、专场安排、空岗信息等,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度。活动期间,要做好跟踪宣传,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地要于6月19日前报送省级分会场负责人名单、网址链接和第一期特色专场招聘等信息,之后每周三前报送下一周本省特色专场招聘相关信息,具体格式要求可从中国公共招聘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job.mohrss.gov.cn/ 2020myqzpy/index.jhtml)。各地要于8月10日前将招聘月活动总结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