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来源:工信
阅读:157次
经查,在花垣县边城印象小区发现一起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案件, 查获涉案物品调频广播电台1套(包括:调频广播发射机1台,银色无型号;伞状天线1副,银色无规格; U盘1个)。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及设备所有人不详,其行为属于非法使用92MHz频率,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作出没收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及设备所有人不详,行政执法文书不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复议,或可在6个月内向湖南省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申爱源 联系电话:0731-88955571
机关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