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行动计划(2020-202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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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金监发〔2020〕43号

各市州、县市区金融办:

    为了全面推进我省资本市场建设,我局制定了《湖南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行动计划(2020-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湖南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行动计划

(2020-2025)

    县域是我省资本市场服务的薄弱环节。2018年以来,我省在7个市州12个县市区开展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部分地区探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提出了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为了全面推进我省资本市场建设和企业上市工作,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和资本市场工作向县域下沉,2020年至2025年在全省实施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资本市场建设和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加速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向纵深发展,引导更多资本市场资源流向县域,加快推动县域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加强政策支持、协调服务;按市场化原则,引进各类资本市场服务机构,支持规范展业。坚持聚焦产业、服务实体。围绕县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和优质企业,进行改革探索,做好资本市场服务。坚持三级联动、金融联动。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都要主动参与到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工作中,以资本市场服务为切入点,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工作目标

    三年时间实现全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全覆盖,六年见成效。2020年到2025年,我省县域新增上市公司80家以上,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公司800家以上,进入省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数量翻番,直接融资比重明显提高,资本市场对县域经济发展形成有力支持。

    二、工作措施

    (一)分阶段推进

    1.分四阶段实施。2020年为第一阶段,实现市州全覆盖。各市州确定1至2个县市区启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2019年以前已经开展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工作的市州在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增加1至2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园区所在地的县市区均要启动这项工作。2021年为第二阶段,一半市州实现县市区全覆盖。2019年以前已开展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工作市州的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其余市州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22年为第三阶段,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2023年至2025年为第四阶段,巩固提升资本市场县域工程效果。在前期探索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省市指导推动

    2.加强资源导入。健全与资本市场服务机构的对接沟通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建立服务机构与各市州的联动机制,市州金融办推动建立服务机构与各县市区的联动机制,做到各市州、各县市区都对接到一定数量的资本市场服务机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资本市场对接活动,推动县域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每年组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流活动。

    3.强化工作指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州金融办通过定期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对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的现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资本市场县域工程中的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及阶段性成果,借助各级媒体资源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县市区组织实施

    4.出台支持政策。县市区启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后,立即建立健全推动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等资本市场专项措施,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5.建设重点企业库。县市区应在启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的第一年建立县级重点企业库,围绕当地产业发展,筛选出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具备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潜力的企业入库,具备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要优先入库。每年对县级重点企业库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入库企业台账。按照资本市场发展路径,建设改制、挂牌、上市梯队。将县级重点企业库建设成为县域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综合运用平台,对入库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重点支持。

    6.加强专业培训。县市区金融办每年组织1场以上资本市场大型培训,向企业介绍资本市场政策和工具,讲解资本运作和企业规范治理等知识;每年推动开展1次领导干部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帮助强化资本市场意识,掌握资本市场基础知识。

    7.推动企业股改。县市区金融办推动辖内单位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在尊重企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每年推动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提高股份制改造质量。各县市区每年要新增1家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股权交易所进行股份登记、挂牌,推动股份规范流转和股权融资。

    8.加强指导支持。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协同服务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州、县市区金融办建立健全涵盖产业、科技、金融等领域的专家顾问团队,加强对县级重点企业库入库企业的调研指导,每年上门走访一定数量的入库企业,一对一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市区金融办要推动有关部门为县级重点企业库入库企业办理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提供“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企业挂牌、上市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落实企业上市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县领导联点机制,重点支持拟于两年内提交上市申报材料的企业。

    9.推动企业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级重点企业库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给予金融支持。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支持专业机构协助企业拟定融资方案,开展融资对接。各县市区每年组织1场以上线上或线下的路演活动,邀请各类投资机构参与,帮助企业与资本有机融合,推动融资落地。

    10.引进专业机构。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湖南股权交易所的沟通。支持和引导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四板推荐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到资本市场县域工程中,积极、合规展业。推动形成辖内专业资本市场服务团队,提高县域资本市场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服务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全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工作,将资本市场县域工程作为全省资本市场建设、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定期向省政府、省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做好汇报,并向市州、县市区进行通报。市州金融办2020年6月前要制定辖内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行动方案,确定每年新参与的县市区名单,并按年度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检查县市区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总结与汇报。各县市区启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时,要深入研究辖内产业情况,围绕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制定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实施方案,按年度进行计划、总结。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研究解决资本市场县域工程中的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协调证券监管、司法、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对参与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的各市场主体进行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州金融办是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的推进主体,要积极做好工作指导、资源导入、协调推进等各项工作。县市区金融办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宣传发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组织金融、产业、科技等部门并发动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湖南股权交易所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要适时推出适合县域的产品,并加强产品和服务下沉,强化四板市场自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全力支持县域企业挂牌、融资。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信用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各参与方信用档案,强化与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企业和资本市场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强化信用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健全激励机制,对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启动迅速、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州金融办在金融改革和金融资源配置方面,予以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