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来源:工信

阅读:168次

 


发改环资规〔2019〕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器具推广,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876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 。现印发你们,请各省级有关部门按要求积极组织做好2019年度坐便器水效领跑者产品初评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分别寄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联系人:赵怡凡  010-68505173

  水利部全国节水办

        联系人:李佳奇  010-63206046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高  伟  010-58933543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联系人:黄  晨  010-82261841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