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峰分局法规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及省、市工商局《2013年法规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法制工商建设。
一、扎实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法治工商建设的各项具体目标任务,加强对分局法治工商建设的评价考核,有效推进分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把关工作。积极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拟工作,依法依规提出修改意见。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杜绝不合法或者不规范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三.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组织召开案例研讨会、案例点评会,提高实际运用法律法规和依法依规监管执法的能力。
四、着力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局《关于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把案件核审关,加大行政处罚听证力度,落实行政监督职责,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五,深化行政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行政指导工作规则》及省工商局修订的《行政指导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对行政指导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行政指导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工作。
六.做好应诉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按规定处理好法制部门和涉诉事务承办机构在诉讼中的关系,共同做好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和操作方法。加强个案审查和专项督查,掌握并规范移交案件的执行情况。
七.落实普法工作任务。根据“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全年普法工作各项任务。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要求,抓好“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