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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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湘工信节能〔2023〕9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绿色工厂。鼓励各地按照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要求,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诚实守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
2、绿色园区。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各地区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3、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企业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各地区要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
二、有关要求
1、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单位的企业和园区应先分别满足关于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中的基本要求和条件。申请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单位的企业和园区,必须重视清洁生产和节能节水工作,原则上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要求近五年内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园区近五年内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比例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5%以上。各地要加强对企业信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未正常生产经营的,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品质量、职业伤害等事故,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2、鼓励申请创建的有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组织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申报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湖南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节水型企业认定,我厅在进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评价认定时将综合考虑其工作成效,酌情给予适当加分。
3、申请创建的单位应对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1),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12月5日前正式行文将本地区2024年绿色制造体系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所推荐企业、园区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本发送至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邮箱hnjxwjnjc@163.com)。
4、我厅对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上报的企业、园区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园区,确定为湖南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单位,并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列入创建计划的单位应对照相关评价要求和标准开展创建,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工作。
联系人:刘永忠,电话:0731-88955371;
邮 箱:hnjxwjnjc@163.com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