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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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要求,请各市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各市州工信局要积极发动属地企业和单位申报示范项目。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下载),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对于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以及存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示范项目。
    2、择优推荐。各市州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精心挑选、择优推荐,“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全省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株洲市(信息消费城市)额外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可报尽报。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3、按时报送。各市州工信局于8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附件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提交至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苏小鹏  联系电话:0731-88955532
    电子邮箱:xxhhrjfwyc@163.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miit.gov.cn/jgsj/xxjsfzs/wjfb/art/2023/art_34e2c6aed9e54872acb767b0afbc8e1d.html)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