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来源:工信

阅读:93次

湘工信节能〔2023〕230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的要求,我省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根据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
    (二)请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正式联合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分别报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各一份)。
    (三)省工信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报国家相关部门。
    联系人: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喻向阳 0731-88955306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彭军荣 0731-85698109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