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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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2〕13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了2022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对象包括30家本科高校和21家科研院所,涉及原值2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3963台(套),其中原值50万元以上的1568台(套)。总体来看,各参评单位开放共享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开放共享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科研设施和仪器利用率明显提升,对全省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放共享管理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个别单位仪器闲置浪费、分散化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考核结果
湖南农业大学等12家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15家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湖南科技大学等24家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无不合格单位。
三、有关要求
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释放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强化法人责任,切实履行开放共享职责,规范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落实《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企业等社会用户开放共享;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等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2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