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来源:工信
阅读:188次
湘工信科技〔2022〕581号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对长沙工研院环保有限公司创建湖南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中心进行验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长沙工研院环保有限公司创建的环境综合治理创新中心进行了验收评审,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公示无异议,我厅认定其为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环境综合治理)。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环境综合治理)要面向我省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创新发展重大需求,进一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孵化、公共服务、技术转移扩散应用、国内外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平台建设,落实好创新中心具体功能定位和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提升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相关技术研发供给能力,高标准打造创新高地,为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长沙工研院环保有限公司要按照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创新中心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实创新中心用于技术开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育等相关条件,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设。
四、在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过程中,你局要积极协调、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环境综合治理)发挥应有作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