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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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发改价费规〔2022277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1〕965号),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有关规定,现就你们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批复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

结合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的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因疫情影响部分课程改为线上授课成本有所变化等因素,暂时适当降低学费标准。

1、重新核定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与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3个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5500元/生·年。

2、重新核定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卡纳多文理学院合作举办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5500元/生·年。

3、待疫情好转后,视外教人员来校任教情况再重新考虑核定收费标准。

二、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制管理的,其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有关规定执行。未实行公寓制管理的普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不得高于600元/生·年。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执行。

(三)除本批复规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院应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完善“奖、贷、助、补、减”等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加强收费管理

学院财务账户内应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专账,收取的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严格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原则。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22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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