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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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1号)、《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1〕2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2022年全省原材料工业工作会关于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部署,经研究,对我省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开展督促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1、对2022年度搬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搬迁改造各项任务如期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株洲市、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2022年原则上完成1家企业搬迁任务;邵阳市、怀化市2022年原则上完成2家企业搬迁任务,至少必须完成1家;岳阳市(21家)、衡阳市(11家)、常德市(6家)、娄底市(4家),2022年各完成三分之一的搬迁任务。
2、对2021年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调研,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二、调研时间
4月18日-25日
三、调研对象
获得2021年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有异地迁建类搬迁任务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2022年拟完成异地迁建任务的沿江化工生产企业。
四、调研形式及内容
1、座谈交流。听取市州、有关县市区工信局关于2021年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情况汇报,了解专项资金是否拨付至具体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听取市州、有关县市区工信局关于2022年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有关要求。
2、现场调研。根据2022年目标任务要求,对2022年度拟完成搬迁改造工作的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异地迁建类化工生产企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执行情况,搬迁新址建设项目备案(核准)、安评、环评等手续进度情况,新建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等。
五、任务分工
第一组
殷立科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康文娟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二级主任科员
调研市州:岳阳市
第二组
肖 辉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
舒卫国 省工信行业事务中心原材料部二级调研员
调研市州:娄底市、衡阳市、邵阳市、怀化市
第三组
孟建华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一级调研员
吴新建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四级调研员
调研市州:株洲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
六、其他要求
各相关市州要提前通知企业做好资料准备工作,有关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