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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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科技类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省属科技类社会组织内部规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对省属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2021年度年检初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程序
(1)开展年度财务审计。
科技类社会组织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本单位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由审计机构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网上填报《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
科技类社会组织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http://113.246.57.67:10100/hnshzz_wt/template/homeShzz.html),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选中年检年份为2021年的年检通知,点击右上角“填写年检信息”按钮进行填报并提交。
(3)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原件)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通过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后,科技类社会组织应当将《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连同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均为原件)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省科技厅(4月20日前)。
(4)组织开展现场年检初审。
省科技厅邀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专家开展现场年检初审,并反馈现场年检初审结果(4月底前)。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材料报送地址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资料。
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814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省属科技类社会组织应当认真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提交检查材料。
(2)省科技厅根据报送的材料,出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初审意见。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单位,视为当年年检不合格单位。
(3)根据工作需要,省科技厅可以要求省属科技类社会组织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和其他补充材料。
联系人: 黄英杰 0731-88988621
刘 恋 0731-889888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