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管价景区目录(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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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发改价费2022216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

按照《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号143号)等有关规定,我委根据你们上报的情况,对全省政府管价景区的名称、等级、门票价格等情况进行了清理,制定了《湖南省政府管价景区目录(2022年)》,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旅游行业受到较大影响,部分政府管价景区出现了经营困难的情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景区运营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旅游行业恢复发展、共渡难关。

二、实行政府管价的各景区应严格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强制消费、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管价景区门票价格和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在今年4月30日前将各地近两年门票涨价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各地正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退役军人和“三属”凭优待证享受优待服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政策法规精神传达给景区经营单位。

附件:湖南省政府管价景区目录(2022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