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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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有关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分行”)共同开展第二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开行湖南分行建立总量1500亿元的第二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重点支持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能源体系安全平稳转型、“五好”园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扩容提质、生态绿色发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领域

(一)重大基础设施

1.交通。包括铁路(含站场)、公路、机场、轨道交通、港口、综合交通枢纽等。2.物流。包括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中欧班列相关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冷链基地、物流站场,国家级、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流通体系建设等。3.新基建。包括5G基站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家级、区域级互联网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

(二)先进制造业

1.优势产业。聚焦湖南“3+3+2”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先支持领航企业、链主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育种、新材料等我省优势行业的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项目,支持纳入全省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军民融合、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国产化替代攻关和先进技术产业化项目。2.科技创新。支持岳麓山国家实验室 “区两山中心”重大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建设,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独角兽”“小巨人” “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卡脖子”技术研究创新。

(三)能源体系安全平稳转型

1.能源保供。包括清洁高效火电等基础支撑电源、电煤储备、煤炭储备基地、“气化湖南”等项目。2.电力系统储能调峰。支持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在长株潭等负荷中心建设的天然气调峰电厂,新型储能项目和风光储电站等。3.工业园区综合能源系统。支持在工业园区推进以“光伏+储能”为核心的综合能源系统建设。4.清洁能源。光伏方面,重点支持全省整县推进光伏开发试点及大型集中式光伏基地。风电方面,重点支持依托一体化基地规模化布局的风电项目。支持环洞庭湖和湘南“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基地,推动岳阳氢能示范城市建设。

(四)“五好”园区建设

以国家级园区为重点,择优支持省级园区,支持园区建设产城、产教、产金、产研融合的产业综合体,促进“三生融合”“三态协同”,做强产业发展平台。根据园区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建设内容可包括基础设施、园区厂房、创新平台、腾退搬迁、环保设施、能源设施、租赁住房、商贸物流、生活配套、新型社区等内容的不同组合。

(五)区域协调发展

1.长株潭都市圈。落实强省会战略,支持城市更新、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基本公共服务、交通互联互通等关键领域项目。2.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围绕生态绿色发展,推进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区内重大基础设施、湖区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示范园、产城融合、城市更新等领域项目。3.湘南地区。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助力衡阳建设副中心城市,支持产业园区、片区开发、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等项目。4.大湘西地区。围绕提升开发水平,支持以生态工业和绿色农业为抓手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区和县城为抓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红色、绿色、民族资源为抓手的旅游产业发展。

)新型城镇化扩容提质

1.城市更新。对城市特定建成区域的提升改造建设,包括拆迁安置、人居环境治理、住宅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提质升级及配套等内容。2.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支持对城市建成区内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等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保障水气热供应持续稳定,全口径实现雨污分流。3.产城融合。支持片区产业更新升级、生态环境治理、综合开发等。4.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县城养老、托育、污水垃圾处理、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产业平台配套设施等项目。

(七)生态绿色发展

支持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河道清淤疏浚、矿山治理修复等“一湖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城镇雨污分流、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国家储备林,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石化、钢铁、有色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项目。

(八)民生保障

1.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长沙市,积极支持株洲、湘潭和岳阳市,适度支持其他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合理需求。2.养老领域。重点支持省、市级(含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骨干网、护理能力提升、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等项目。

(九)乡村振兴

1.现代农业及基础设施。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加工、仓储等项目2.乡村建设。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专项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投融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便利度、满意度“双提升”要求,对于纳入本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及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一)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建立融资专项会商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申报、推进、落实情况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各地发改部门统筹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各工作团队做好对接,指导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善贷款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国开行湖南省分行通过17个专项工作团队(见附件1),与各市州发改委、重点企业开展对接。对纳入融资专项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并视情况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

本融资专项具体牵头协调部门为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国开行湖南省分行规划发展处。

(二)授信条件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加快授信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在准入要求、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三)贷款规模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发放贷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

(四)融资利率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四、工作流程

(一)建立项目库

一是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原则上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或上半年可完成相关手续二是在2022年需开工项目。三是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3亿元以上,项目自身通过市场化运营可实现收益平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国开行授信条件。

(二)地市申报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与对应国开行工作团队组成联合工作组,根据拟申报项目成熟度和融资需求进行沟通会商,达成共识后填报融资专项申报表(见附件2),同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省直项目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

(三)授信发放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和审议,按照“能尽贷”原则,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四)反馈通报

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定期对申报项目的融资落地情况开展调度,向市(州)发改委反馈通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推动后续批次项目策划和申报。

(五)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快构建“立项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 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抓紧谋划、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在202248日前,按附件要求汇总报送首批项目清单。后续批次项目滚动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郑  伟  89990791

刘志刚 89990835

国开行湖南分行规划发展处   超 84906950

 

附件:1.国开行各工作团队联系方式

2.第二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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