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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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国家级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执行情况检查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我委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化肥商业储备执行情况检查评价机构的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承担机构。经综合比选并报委领导审定,拟委托湖南圆方合律师事务所(牵头)、湖南大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开展2020/2021、2021/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执行情况检查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3月11-15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经贸处
传真:0731-89990842
邮箱:hnjwjmltc@163.com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