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湖南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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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淘汰落后办〔2022〕1号

    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经信产业〔2018〕41号)要求,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集了有关部门报送的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已完成淘汰任务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

    附件:1. 2021年利用环保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公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 2021年利用质量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公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年利用安全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公告(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4.2021年利用技术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公告(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