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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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改委、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及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工作,现就投资建议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主要支流治理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五种情形:涉及城市防洪圈闭合达标建设的项目,原规划结转项目(湘发改农〔2015〕647号),2019年12月报省发改委、水利厅并通过评估的项目,2020年向水利部建设司报备的项目(湘水函〔2020〕154号),有治理迫切需要且有重要保护对象的其他项目。已实施或已下达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市符合“十四五”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范围的项目,包括“十三五”结转的新建骨干泵站项目和“十四五”新立项项目。
二、申报原则
1.前期工作充分。申报项目要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可
研审批,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初设审批。
2.具备开工条件。不存在移民、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环境保护等方面制约因素,保证2022年能开工建设且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达80%以上。
3.资金筹措到位。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报送要求
各市州发改委、水利局要密切配合,加大协调力度,组织并指导所辖县市区抓紧开展项目研究及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投资建议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2)、相关前期批文扫描件(可研批文、初设批文)以及5套初设文本(其中主要支流治理原规划结转项目和2019年12月申报项目除外)报省发改委、水利厅。
联系人及方式:
1、省发改委农经处
刘训华,电话0731-89990857,邮箱1272735302@qq.com
2、省水利厅规计科技处
谢莎莎,电话0731-85483781,邮箱 hnslgh@slt.hunan.gov.cn
附件:1.主要支流治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申报表
2.洞庭湖区重点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申报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