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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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抓紧编报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844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组织市州、单位进行了项目申报,经联合审核筛选,形成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拟申报14个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9566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现对建议方案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月21日至2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传真:0731-89991025

邮箱:hnfgwshcws@163.com 

附件:2022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