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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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省发改委《印发<关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产业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双创”、投资管理等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办〔2021〕302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三高四新”产业项目建设活动市州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联合考核评价,形成了2021年“三高四新”产业项目建设活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名单:长沙市、衡阳市、娄底市、怀化市。
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7日(公示期3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改委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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