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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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财信〔2021〕619号)有关规定,经组织市州自评、部门数据采集、逐项评价、综合评审,形成了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拟报省政府审定,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名单:长沙市、永州市、湘潭市、郴州市。
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9991070(财信处);89990947(机关纪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