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来源:发改
阅读:110次
根据《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32号)和《“十三五”市州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湘发改环资〔2017〕118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对全省14个市州“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长沙、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为“完成”等级;株洲、邵阳为“基本完成”等级。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市州要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为导向,深刻认识“十四五”能耗双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各项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