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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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计〔2021〕60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中的创建任务的10家医院(名单附后),补充申报一批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所申报的中心或基地必须紧密结合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标。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时间截止为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17:30。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组织2021年度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27号)提出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要求等认真做好补充申报及推荐工作。

 

附件: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创建任务的10家医院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