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来源:工信

阅读:108次

湘工信人工智能〔2021〕403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1〕249号)要求,现就湖南省内企业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州工信局推荐申报。2021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大类17个具体方向,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本次申报各市州不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2、省工信厅将择优上报推荐项目,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重点推荐。一是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建设计划、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省级“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工业互联网方向)、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二是纳入全省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企业项目;三是完成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3、已列入工信部前期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4、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二、工作流程

    1、请各市州工信局对照国家工信部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11月16日前将本地区企业申报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择优行文推荐至省工信厅,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有关资料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hngxtrgznc@163.com)

    2、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网络类、园区类、平台类:陈可旺,0731-88955549

    安全类:王  静,0731-88955462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410004

    邮寄联系人:陈可旺,18817105610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