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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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激活湖南节能市场,助推我省节能产业做大做强,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区域)提能效、降成本、增效益,助力完成国家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双控任务。我委拟继续开展湖南省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湖南省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三、工作内容
1、协助对重点用能单位、新上高耗能项目等开展节能综合调研和诊断;
2、协助开展省内外节能技术交流与考察,开展节能技术供需对接;
3、协助建立节能技术供给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库;
4、协助优化完善省级节能专家库;
5、协助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基础研究。
四、申请条件
1、在湖南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技术研究推广、咨询等服务机构;
2、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熟悉节能工作以及国内外节能前沿技术产品情况,具备一定节能技术推广相关工作经验;
4、具备从事节能工作以及指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的相关技术专业力量;
5、优先考虑承担过省级或地市级节能技术宣传推广、用能单位节能诊断等工作的服务机构。
五、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我委将根据申请单位实力、相关业绩情况、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承办委托合同书。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节能推广业务情况等)。
(二)根据项目内容要求,编制“湖南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及其预算。
(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的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协助我委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综合调研和诊断、优化调整省级节能专家库、建立节能供给信息库和节能项目需求库、重点节能技术调研考察与供需对接、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基础研究等5项服务,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29万元人民币。5项工作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设备设施使用费、人工费、会议场租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六)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湖南省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731-89665075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省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
电子邮箱:hnsjn@qq.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