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来源:发改

阅读:124次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6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开展了评选“全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评选和推荐。经各地人社、发改部门、重点项目中心和相关部门审核上报,湖南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湖南省重点项目中心项目一部等50个集体为“全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胡南等99名个人为“全省重点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2日至10月28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保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4900336,0731-89665023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省发展改革委二办省重点项目中心综合部

    邮政编码:410001

 

    附件:1.全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省重点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湖南省重点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