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拟申报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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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作安排和《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20〕382号)有关要求,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2022年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拟申报2个项目(见附件)。现对拟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4日—10月18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园区处

电话:0731-89991532(传真)

邮箱:hnsfgwyqc@163.com

 

附件:2022年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国家级新区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拟申报项目名单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