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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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21〕26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审,现将我省第二批拟建设培育的233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9月27日-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书面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nfgwshc2019@163.com,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随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逾期和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联系电话:0731-8999082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