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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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委直属事业单位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unan.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3日9:00至 2021年9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2021年10月23日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资料上传
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图片(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jpg格式)形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最多上传5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正反面拼接成一张图片,学历学位证拼接成一张图片。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依据网上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9月23日9:00-9月28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省人社厅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本次考试参加湖南省2021年第二次事业单位集中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均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大纲详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附件4)。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3.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人员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91004,89991046(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
0731-8506379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5063796(考务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31-89990858(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0731-89990947(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
附件:
1.附件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