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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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发〔2021〕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简称《意见》)精神,根据《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68号,简称《方案》)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1〕31号,简称《通知》)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组织开展了2021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对象包括30家本科高校和22家科研院所,涉及原值2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3722台(套),其中原值50万元以上的1529台(套)。总体来看,与上一年度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利用率明显提升,支撑科技创新的成效更加显著。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放共享管理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部分单位仪器闲置浪费、分散化、个人化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实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考核结果

湖南师范大学等20家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湖南理工学院等13家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湖南工程学院等16家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湖南省茶叶研究所等3家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释放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强化法人责任,切实履行开放共享职责,规范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根据《通知》规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考核结果,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和动态管理。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人才(团队)、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等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1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