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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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计〔2021〕46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计〔2021〕9号)等文件要求,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立项公示、现场考察等程序,决定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立项128项(两批),其中,2021年度支持第一批项目61项,2022年度支持第二批项目67项(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按要求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和资金预算方案。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参与单位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做到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研究开发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经费文件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另行印发。
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立项项目(第一批)名单
2.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立项项目(第二批)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