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擅自设置在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南路27号新城明珠的“黑广播”的行政执法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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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无)罚告〔2021〕003号


    经查,在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南路27号新城明珠发现一起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案件, 查获涉案广播发射设备一套。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及设备所有人不详,其行为属于非法使用91.3MHz频率,非法设置、使用“黑广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作出没收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及设备所有人不详,行政执法文书不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复议,或可在6个月内向湖南省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申爱源 联系电话: 0731-88955571 
    机关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