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湖南省食品医药轻纺创优工程“管理创新”行动财务专业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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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7号)精神,为打造消费品工业制造高地,加快实施湖南省食品医药轻纺创优工程,拟向全省公开征集湖南省食品医药轻纺创优工程“管理创新”行动财务专业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服务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围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处理、税务管理合法合规等内容,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参照《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评价指标体系》(DB43/T 1598-2019)开展管理创新。 
    二、应征条件  
    1、专业服务机构依法注册成立5年及以上,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最近24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2、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专业机构拥有会计、税务、投融资等注册执业师和高级专业职称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10人以上; 
    3、具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财务管理研究与服务能力,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委托相关课题研究或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产品; 
    4、具有对企业财务人才转型升级和能力提升培训的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财务管理培训,或者开展CFO、管理会计师、科研财务助理等管理类型财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5、在服务工业企业精益生产、技术创新、投融资、财税政策等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品牌和影响力,有较为成熟的服务体系和稳定的咨询专家团队等技术保障; 
    6、具有一定的技术手段或优势,如拥有先进方法体系,或具备财务管理软件、平台等实用工具; 
    7、最近5年为食品医药轻纺类工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案例不少于5项。 
    三、申报资料 
    1、真实性承诺(附件1); 
    2、《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明、相关的备案或认定文件、主要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工作场地实景图片、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其它证明文件); 
    4、最近五年为食品医药轻纺类工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案例合同扫描件(不少于5项); 
    5、服务案例简介。提供2-3个典型服务案例,包括被服务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 
    四、其他要求 
    根据自愿原则,请符合应征条件的财务专业服务机构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将纸质资料(1份)报送(邮寄)至湖南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湖南省工信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专业服务机构,并根据服务效果实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湖南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尹吉文 
    电  话:0731-88955402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附件:1.真实性承诺 
          2.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