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
来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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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9年9月,是隶属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牌子。
中心设置综合部、咨询评审部、项目运行服务部、绩效评价部、平台建设部、成果转化部等六个部门,下辖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中心主要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咨询、受理、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科技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开展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组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法规,政治素质好。
2.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禁止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具体岗位条件及职责
1.新闻宣传岗位(1人)
条件:
主要从事新闻宣传策划、媒体公共关系维护、新闻采访报道等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28周岁以下(1993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3)新闻传播类、中文类专业,新闻写作基本功扎实。
(4)熟悉新闻宣传工作,了解国家和我省相关科技政策法规,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持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6)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的优先。
职责:
(1)负责厅网站新闻栏目更新内容形式审查;
(2)负责“科技湖南”微信公众号稿件初审、“红网科技频道”内容保障;
(3)负责新闻通稿、新闻宣传活动方案、会议方案的撰写;
(4)负责媒体的组织协调、联络;
(5)负责新闻发布会协调等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管理岗位(1人)
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3)会计学、统计学、经济管理类专业。
(4)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职责:
(1)负责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验收的受理与审查;
(2)负责项目动态调整、评估评价、验收等的会议筹备及
专家抽取、现场考察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运行管理过程中相关项目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归档;
(4)负责项目单位日常电话的咨询、答疑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初审、面试、体检、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请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将个人简历(需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应聘岗位)发送到指定邮箱:hnkjswzxzp@163.com。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18:00。
4.咨询电话:中心综合部0731-88988096。
(二)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报考岗位要求,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
(三)面试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谈。
3.现场应试者除携带个人求职简历外,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及有关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四)体检
综合相关条件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择优录用。
四、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统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资料请按如下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后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1.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
5.相关资格证书
6.个人摄影、摄像、新闻报道等相关作品(新闻宣传岗位)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资料齐全方可进入面试考点。
2.考生抵长后请尽量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减少拜访亲友。考生在参考和往返考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在面试考点请有序排队,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
4.以上防疫要求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