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来源:工信

阅读:97次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节能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21号)精神,帮助企业发现用能问题,查找节能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促进工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现将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要求,针对企业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能源管理体系等方面,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开展系统性节能诊断,全面分析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重点行业节能诊断。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为重点,结合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实施节能诊断。
    (二)中小企业节能诊断。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能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小型工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诊断。
    (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诊断。针对变压器、电机、风机、空压机、泵、锅炉窑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评估设备能效水平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潜力,开展专项节能诊断。
    (四)区域集中式节能诊断。鼓励在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实施区域内企业全覆盖节能诊断,探索集中化、批量化、系统化节能诊断服务新模式。
    (五)诊断跟踪服务。加强跟踪服务,鼓励回访2019、2020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摸清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等,系统评价节能改造效果。
    二、组织实施 
    (一)编报工作计划。各市州工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数量(原则上在20家以上)。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二)推荐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各市州工信局推荐一批业绩突出、企业认可度高、服务能力强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指导其与企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节能诊断服务。请各市州工信局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见附件2)报送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明确意向企业名单。各市州工信局按照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确认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及对应提供服务的机构,省工信厅统一与机构签署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机构须承诺对任务书内的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见附件3)报送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四)验收总结。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完成节能诊断报告,省工信厅通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报送结果。节能诊断任务完成后,省工信厅将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对节能诊断服务任务进行验收总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州工信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节能监察、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结果应用。各市州工信局要根据节能诊断成果,做好对接,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在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强化跟踪指导。各级市州工信局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灵活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节能诊断效率和覆盖面。积极搭建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努力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服务闭环。

    联系人:刘永忠   谢岸辉
    联系电话:0731-88955371  0731-85351252
    联系邮箱:471207696@qq.com

    附件:1. 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 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3. 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
          4. 2021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附件下载:附件1-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