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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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
推荐申报企业属于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重点从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推荐。全省可推荐报送不超过200家工信部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其中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数不超过10家。
二、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培育条件等方面要求。
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推荐申报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工信部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文件要求,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编写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工信部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文件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附件1和附件2,A4纸双面印刷,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后,送交市州工信局。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2、市州汇总申报。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州工信局于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申报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交省工信厅。
3、省工信厅推荐上报。省工信厅根据市州汇总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严禁代理申报。省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按程序自主申报。凡委托代理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各级工信部门受理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3、加强服务指导。为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本次申报不设名额。各市州工信局要准确领会工信部培育工作通知精神,严格把握培育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进行申报,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0731-88955534
附件: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佐证材料(供参考)
3.推荐申报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