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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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评选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民电〔2021〕23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推荐面向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包括各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机构、科研机构及有关人员。在各市(州)民政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民政厅党组专题会议审议,初步确定我省拟推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7个先进集体和17名先进个人,具体名单如下: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7个)

1、株洲市民政局;

2、邵阳市民政局;

3、永州市民政局;

4、桂阳县民政局;

5、常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6、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

7、怀化市志愿者协会。

先进个人(17名):

1、戴  静(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王莉萍(株洲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3、陈  平(湘乡市泉塘镇军塘村);

4、陈亮伟(祁东县启航学校);

5、王群英(邵阳市家庭教育研究会);

6、刘仁甫(武冈市民政局);

7、袁干保(岳阳县民政局);

8、王  娟(临澧县赵家巷村);

9、向爱玉(桑植县李家庄村);

10、王建平(益阳市关爱儿童协会);

11、胡  茜(汝城县民政局);

12、屈仁艳(冷水滩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13、李艳芳(中方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14、彭红梅(双峰县民政局);

15、田金珍(花垣县吉卫镇夜郎坪村);

16、张  薇(湘西州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17、罗  乐(湖南省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公示时限为3月30日至4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实名向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反映,联系人:谷满园;联系电话:0731-84502255。

                        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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