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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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精神,经审核,2020年第二批申报期内省本级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条件单位共58家(见附件1),第四批申报期内省本级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条件单位共43家(见附件2)。现将58家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43家申报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附件2)。如对公示单位稳岗返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日起7日内与省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联系。
联系电话:84900114、85900157
附件:1.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
2.2020年省本级第四批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