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困难企业和第四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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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2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精神,经审核,2020年第二批申报期内省本级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条件单位共58家(见附件1),第四批申报期内省本级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条件单位共43家(见附件2)。现将58家申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43家申报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附件2)。如对公示单位稳岗返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日起7日内与省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联系。

联系电话:8490011485900157

 

附件:1.2020年省本级第二批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

2.2020年省本级第四批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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