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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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着力打造务实创新、服务高效、公平公正、廉洁规范的法治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成立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督促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委党组书记、主任胡伟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0年,胡伟林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委务会,研究审议《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立法工作规则》《关于申报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请示》等制度方案。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同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计划确定50个省级综合示范地区,包括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行政部门。为做好创建工作,制定我委《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八个方面共45项创建任务逐项分解,逐项落实落地,全面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用法治方式推进经济社会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互联网+政务”工作要求,系统梳理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四张清单。其中,权责清单84项、监管清单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0项,并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各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如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制定《省发展改革委“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全委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目前已有52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基本做到“应进必进”。三是依法推进价格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完成7个县城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实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推动输配气价改革工作,将配气价格调整额度直接传导至终端销售价格,全省预计可为终端用户降价1.26亿元。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教育收费、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全省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对价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评估。降低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59.26亿元,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2408.8万元,减免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3790万元。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24亿元、用气成本0.92亿元。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中我委牵头的3项任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深化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的2.0版方案,推出了18个方面97项改革举措,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深化。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优良的营商环境保障复工复产、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含社保费)530.58亿元,减免车辆通行费78亿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约26.2亿元,金融系统累计为企业让利超150亿元。进一步完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价,延伸评价范围、增加评价指标、改进评价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强化投诉举报办理,办理投诉举报60余件,多个企业送来感谢锦旗;加大督办问责力度,进一步严肃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正面典型激励,编发《典型引路》34期,推介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建辉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全年共有4个立法项目,《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已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和《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已向省司法厅提交调研论证报告。二是制定《省发展改革委立法工作规则》。明确委内立法任务职责分工,理顺法制工作机构与立法责任处室的关系,建立协同配合的立法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对我委起草的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报送司法厅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四是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6件、省政府规章6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我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6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今年共召开委主任办公会144次。充实法制审核力量,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全委共有9名公职律师;公开选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为我委法律顾问律所,有2名坐班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增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主动通过委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途径听取社会意见。先后就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开说明。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委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委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下设“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两个子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各类信息。对以我委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22件。组织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按要求随机抽取7宗行政许可案卷参与省司法厅组织的集中评查,被评为优秀单位。
(五)自觉接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0年,共承办建议提案54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49件,政协委员提案19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限完成答复,实现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组织委厅级领导带队赴14个市州与代表委员们面对面集中沟通对接,听取意见建议,获得代表委员们一致认可。二是全面推进政府公开。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改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份,全部按要求答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案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其中作为被申请人的2起;作为复议机关的3起,其中1起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起,目前已审结案件无一败诉。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注重研究案件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潜在隐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灵活利用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向市州发改委反馈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达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综治工作和信访维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61件,均登记在册,属于我委办理范围的,全部依法办结。
(七)全面提升全委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普法年度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制。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全民节能知识大赛,通过趣味小程序答题,以发放节能奖品的方式,吸引群众参与节能宣传。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委党组中心组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安排4次以上领导班子法制专题学习。召开省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全省发改系统民法典专题培训会,邀请湖大知名教授授课,省、市、县三级发改部门通过视频会议同步参加学习,培训人数达4000人。三是坚持学习与考核相结合。坚持和完善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治学习制度,结合观看法治电影、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日常学法。与湖南省图书馆打造“发改书吧”,提供各类法律专业书籍,使书吧成为学法平台。组织开展全省发改系统2020年度学法考法,我委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工作,我委共有35人通过考试,全委已有13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四是编制法律指引,购买发放教材。编制《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前置要件审查法律指引》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指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统一购买《湖南省“七五”普法2020读本》《党内法规200问》《民法典》等普法教材,发放全委干部学习参考。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等认识还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等问题仍然存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执法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缩减审批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动态调整。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决策水平。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促进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四)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查监督、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五)进一步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方面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加强对机关处室和市州发改委复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统筹公职律师参与更多法律事务工作。加强与法院的衔接沟通,加强综治工作和信访维稳,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六)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深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以案普法常态机制。将配套规章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决策建设等过程中的公开、公示、公众参与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