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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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经信中小服务〔2016〕3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专业能力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行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等活动,服务业绩突出,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供服务产品、开展服务对接、及时报送服务信息和接受监督评价的服务机构。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核心服务机构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认定的核心服务机构将于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相关机构可自愿重新申报。
    有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与有效期内核心服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
    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核心服务机构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的原则。申报单位除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综合服务机构:申报单位为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等提供综合性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10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10人以上(需提供不少于3人社保证明);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活动8场以上,其中深度参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行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等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深度参与是指作为第一主办单位或第一承办单位、第一协办单位开展专题服务活动,下同),服务企业100家以上。
    (二)专业服务机构:申报单位为重点围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品牌能力提升、上市融资等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10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10人以上(需提供不少于3人社保证明),年服务企业50家以上。并至少符合以下一项专业条件:
    1、技术创新服务。深度参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破零倍增”服务企业3家以上,“破零”企业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3件以上(相关数据以省工信厅“破零倍增”年度通报为准)。
    2、数字化赋能服务。深度参与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服务产品纳入湖南省中小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服务产品推荐目录或被推荐为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3、品牌能力提升服务。深度参与“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行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服务“湖湘精品”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2家以上或为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品牌能力提升服务4家以上。
    4、上市融资服务。深度参与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服务活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为3家以上上市企业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上市辅导、上市咨询等服务。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市州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文件和《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连同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小波
    电话:0731-88955553
    电子邮箱:hnjxwfw@163.com

 

    附件:1.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文本
          3.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