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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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改委、湘江新区经发局:
为补齐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冷链物流业发展,根据《湖南省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湘发改经贸〔2018〕1057号)、《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13号)和《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湘发改经贸〔2020〕218号)等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物流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和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项目地级市辖区原则上不予申报,2018年以来已安排的不重复申报;2020年度涉及中央、省预算内经贸口物流(粮食仓储)项目调出的县市区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支持重点
1、三级物流配送。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升级,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城乡客运等融合发展,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和标准化体系,绿色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详见附件)。
2、冷链物流。重点支持区域性或特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设施智能化改造及供应链平台、重点地区城市共同配送、冷链物流检测检疫设备购置项目(详见附件)。
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相关设施核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冷链物流检测检验设备购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材料
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需向省发改委报送以下资料:
1、市州、湘江新区发改部门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项目及材料真实可靠,投资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渠道,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制订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规划,未制订规划的不得申报。
3、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4、项目建设方案,包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申请专项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近三年来是否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支持情况等。
5、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拟新建、改扩项目前期工作手续,须提供备案、规划、土地、环评以及资金来源等证明文件,项目建设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证明材料等。
6、项目单位综合信用承诺书,包括: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按照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等。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市州、湘江新区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市州、湘江新区发改部门核实汇总后行文报省发展改革委;物流工作牵头职能在其他部门的,由市州、湘江新区发改部门商物流工作牵头部门办理。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湘江新区发改部门严格按照省预算内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参照《湖南省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规范》、《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专项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单位做好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市州请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方向,凡2018年以来未获得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专项资金支持的县(市),均可按要求申报1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冷链物流方向,长株潭三市和国家骨干冷链基地所在怀化市可各报2个项目,其他市州和湘江新区各报1个项目,已申报2021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但未纳入支持范围、目前相关条件已成熟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补正完善资料后可继续申报。
3、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筛查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并对项目实施主体和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市州、湘江新区发改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特别是对项目建设条件的相关文件,要组织审查并现场察看,核实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做好记录签字。必要时会商市级有关部门联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避免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项目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请以市州(湘江新区)为单位于2021年2月24日前报省发改委(经贸处),逾期不再受理。
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项目联系人:彭志勇,电话:0731-89990839;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联系人:韦敬华,电话:0731-89990807。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