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来源:其他
阅读:122次
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8月19日发布《关于停止进口法国乐康—美的澜制药厂递法明片的公告》(2016年第139号),决定停止递法明片的进口、销售和使用,停止相关注册事项。
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调查和境外生产现场检查,已恢复递法明片注册事项办理。经研究,现决定恢复递法明片进口、销售和使用。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