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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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表1-6.pdf

 

  附表7.pdf

 

 

关键字:关税,调整,方案,附件,发展
文号:税委会〔2020〕33号
发文部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