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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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表1-6.pdf
附表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