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来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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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办建设函[2020]991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重点工程项目法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措施。随着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易发频发期。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水利建设领域是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为确保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水利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坚决打赢冬季专项行动攻坚战。
(二)全面加强排查,盯紧薄弱环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中分账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农民工实名制、维权告示五项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对政府投资、国企项目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全部足额发放到位。要突出做好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劳务分包项目的监管,严格监督项目法人按照合同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严格督促施工企业全面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严惩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用好用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监管措施,认真调查处理各类欠薪事件,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欠薪数额和涉及人数较多的欠薪事件,要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查实的违法问题,要依法予以严惩,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进行失信曝光,符合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的,要应列尽列,加大违法成本。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
(四)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应急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积极预防、及时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适时公开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掌握舆论主动,着力营造根治欠薪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提高极端事件应急处突能力。
(五)抓好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盯冬季专项行动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工作调度和过程跟踪,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市、县及时派员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推动冬季专项行动见措施、见行动、见成效。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附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步上报我部。
联系电话:010-63202228 63202229
传 真:010-63202571,电子邮箱:zxzl@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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