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车违规运送“毒气”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来源:发布时间:2020-10-22 09:22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3次      阅读:129次

一台只能装载汽柴油等易燃液体的三类危货车,却装了属于六类危货毒害物的环氧氯丙烷!记者10月21日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货运大队查处了一台超越许可事项运输毒害物的危货车。这是我市电子运单全面实施以来查处的首个违规案例。

10月20日下午,交通执法人员在蒸阳北路与松枫路交叉口查获一台湘F牌照重型半挂槽罐车。经询问,当事驾驶员现场未能出示电子运单,只能提供纸质运单,这引起了现场执法人员的怀疑,于是通过纸质运单和道路运输证比对发现,该车只能运输三类危货,却违规装载了六类危货毒害物环氧氯丙烷,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上违规装载近30吨毒害物,一旦发生泄露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和道路运输证。

据介绍,环氧氯丙烷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为无色液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与中间体。吸入、食入、经皮吸收有中等毒性,动物实验证明有潜在致癌作用,应避免长期接触。

对于危险品运输应当实行专罐专用、一罐一品,每一个罐体的材质都是不同的,有些罐体和不同介质的化学品会起化学反应,会导致爆炸、腐蚀、泄漏等危险。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6条第3项规定,驾驶员将面临3—10万的罚款。同时对其未制作电子运单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抄告至违法车辆所在公司及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我市交通执法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全面启动,其中一项便是紧盯重点对象,把牢危货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关口,全面落实电子运单制度。下一步执法部门将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提升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