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发展 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程推行“网上通办”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阅读:178次

记者从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截至2月21日,衡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业务50783件,其中网上办理44382件,占91.6%,现场办理3847件,占8.7%。

为深入贯彻落实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实行“网上通办”和全程代办服务,促进疫情期间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全面复工复产。

主要措施

1.推行网上通办。企业可直接登录衡阳市一体化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3/index.htm)申报办理;各审批单位通过后台直接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手续。

2.现场错峰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平时办理高峰期达到2000人,为了避免疫情期间办事群众聚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企业和群众采取现场错峰办,即办事群众必须戴口罩、量体温并登记身份证才能进入政务大厅办事,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办事窗口办理,每次进入大厅只能进100人,且从正大门进,后门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率先引进热成像摄像机,可对进入政务办事大厅的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迅速进行准确的体温检测,如果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出现发烧或体温偏高,热成像摄像机会自动报警。热成像摄像机避免了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的近距离接触,同时弥补了手持式额温计测温耗时长、准确率低的问题。

3.上门服务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有企业需要上门服务办,企业只需要通过电话联系,说清楚所办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可以安排窗口有关的工作人员,组成上门服务办理工作组,直接上门进行服务办。

4.电话预约办。企业、群众可拨打电话给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预约时间办理相关事宜。

5.容缺承诺办。对于部分审批事项,在相关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实行承诺制,企业在承诺日期内补正材料,提前容缺办理。

6.专人辅导办。综合窗口设立咨询辅导窗口,对办事人员办事事项进行指导,方便企业、群众更好办理相关业务。

7.免费帮代办。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为企业设立登记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全程免费帮代办。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网上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衡阳政务服务旗舰店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3/index.htm,市场准入涉照“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综合进行网上预审。

2.业务受理 。预审通过后,综合窗口进行业务受理,下发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综合窗口通过一体化平台,将受理信息推送给各个业务部门的审批工作人员。

3.申请材料交接。受理信息推送至各业务部门的同时,综合窗口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打包移交业务部门。本区域内的人工交接纸质材料,跨区域的通过邮政(EMS) 移交。

4.联合勘验。业务部门从一体化平台接收受理信息后,需要勘验的,各业务部门发起联合勘验;申请人做好勘验准备后,综合窗口通过一体化平台发起联合勘验通知;各部门接收系统消息,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联合勘验;勘验结果电子件留档一体化平台。

5.申批决定。各业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勘验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印制证照及结果文书。

6.办理结果交接。各业务部门将证照及结果文书转交综合窗口,本区域内的人工移交,跨区域的通过邮政(EMS)移交。

7.统一出件。综合窗口将所有证照及结果文书根据申请人需求,通知申请人来窗口取件,或通过邮政(EMS)邮寄。

(二)线下办理

1.业务受理。 资料齐全后,提交综合窗口进行业务受理,下发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综合窗口通过一体化平台,将受理信息推送给各个 业务部门的审批工作人员。

2.申请材料交接。受理信息推送至各业务部门的同时,综合窗口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打包移交业务部门。本区域内的人工交 接纸质材料,跨区域的通过邮政(EMS) 移交。

3.联合勘验。业务部门从一体化平台接收受理信息后,需要勘验的,各业务部门发起联合勘验;申请人做好勘验准备后,综合窗口通过一体化平台发起联合勘验通知;各部门接收系统消息,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联合勘验;勘验结果电子件留档一体化平台。

4.申批决定。各业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勘验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 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印制证照及结果文书。

5.办理结果交接。各业务部门将证照及结果文书转交综合窗口,本区域内的人工移交,跨区域的通过邮政(EMS)移交。

6.统一出件。综合窗口将所有证照及结果文书根据申请人需求,通知 申请人来窗口取件,或通过邮政(EMS)邮寄。

联系方式

1.责任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报建代办科

2.联系人:李运发

3.办公电话:0734-8969160 13637348739

4.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34-896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