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灵活就业人员按自然年度缴医保费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来源:衡阳日报      阅读:303次

  记者25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将调整、恢复按自然年度缴费,即在每年初的2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全年医保费;缴费标准继续分两档执行: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5178.24元/年,按单建住院统筹方式缴费的为2809.8元/年。

  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和生育保险的结算年度,由原来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调整为与自然年度同步,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相应地,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间由原来的每年4、5月份,调整、恢复为每年1、2月份。同时,大病互助费由2019年度的156元/年调整为2020年的192元/年。

  另据了解,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从2017年起,我市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分档缴费政策,即在原有的单建住院统筹(不建个人账户)缴费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统账结合的缴费方式,并建立个人账户。两种缴费方式的缴费基数、费率也不同:以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按上年度发布的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费率为8%;以单建住院统筹方式缴费的,按上年度发布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费率为7%。

  此前,相关部门已发布:2018年度,衡阳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94元/月。据此计算,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医保缴费的两个档次标准分别为:统账结合缴费方式的5178.24元/年,单建住院统筹缴费方式的2809.8元/年(均含192元/年的大病互助费)。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2020年度医保正常缴费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月29日。请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费,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逾期缴费的,将设“待遇等待期”,即自缴费之日起60日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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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指南”

  一、在建设银行各网点直接缴费;

  二、通过建设银行手机客户端缴费(需先前往建行各网点开通手机银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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