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265次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相关规费减免清单予以公示。棚改实施期间,如遇上级税费优惠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一: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减免明细表 

  衡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一:

  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

  减免明细表(一)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 

  标准 

  办理 

  事项 

  廉租 

  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 

  备  注 

  1 

  市文物局 

  考古发掘费 

  湘价费〔2001〕74号 

  详见文件 

  项目审报 

  免交 

  免交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用地管理费 

  湘价费〔2003〕42号 

  详见文件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免交 

  免交 

  3 

  土地权属调查费 

  详见文件 

  免交 

  免交 

  4 

  地籍测绘费 

  免交 

  免交 

  5 

  土地复垦费 

  湘发改价费〔2014〕958号 

  详见文件 

  免交 

  免交 

  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衡政发〔2013〕40号、湘改价费〔2016〕7号、湘改价费〔2016〕15号 

  详见文件 

  建设规划许可证 

  免交 

  免交 

  7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占用费 

  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湘发改价费〔2018〕426号 

  0.75元/天/㎡ 

  免交 

  免交 

  8 

  市住建局 

  域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按工程造价150﹪收取 

  免交 

  免交 

  须负责修复 

  9 

  市人防办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 

  详见文件 

  免交 

  免交 

  廉租房、公租房减半建设,棚改房按要求建设 

  10 

  市蔬菜办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湖南省蔬菜基地 

  管理条例》 

  详见 

  文件 

  施工许可 

  免交 

  免交 

  11 

  市非税局 

  防洪保安资金 

  湘政发〔2011〕27号 

  详见 

  文件 

  免交 

  免交 

  12 

  市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交易 

  分户土地证 

  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 

  详见 

  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交工本费 

  交工本费 

  13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财税〔2019〕45号 

  住房80元/套 

  房产证 

  交工本费 

  交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