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来源: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75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1、2023年度省发改委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2023年度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三、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湖南省发改委2023年度省级预算安排的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分别撰写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和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四、申报条件
1、具备资质条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执业证书及征信证明等。
2、必须是省财政厅中介库成员及电子卖场的注册单位。
3、有较强专业团队。项目团队有较强的技术能力、相关专业职称及省市绩效评价的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业绩。申报单位有为省市各部门提供绩效评价服务的相关经验。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通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nfgw.gov.cn)下载《省发改委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并认真填写,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书》(一式贰份),申请单位可以对多个项目提交《申请书》,但最终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申请单位若在一个项目评审中中标,则自动失去其他项目中标资格。
4.组织评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从申请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相关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5.预算经费。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27万元以内,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10万元以内。
6.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书。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 陈婕89990935、899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