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服务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来源: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54次

为做好《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我委于31日发布了遴选公告遴选评审,拟委托湖南工商大学提供立法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314日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优化处

联系电话:0731-89991525

电子邮箱:hnsyhb2014@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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